大管收土告字〔2017〕1号
根据益阳市大通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加快大通湖区交通建设发展,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24日批准收回大通湖区河坝镇三财垸村国有土地使用权48.2955亩〔(2017)政国土字第470号〕,用于S313、S221益南高速大通湖互通至河坝段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大通湖区收回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补偿暂行办法》(大管发〔2013〕7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按《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14〕1号)执行。
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抢栽的地上附着物和本公告发布以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补偿登记地点:河坝镇三财垸村村委会
联系电话:15274779318
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