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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土拍字[2015]7号 2015-12-1 | |
经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位于区管委会驻地河坝镇,紧邻城市主干道——大通湖大道两侧,周边有区政府、公安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商业步行街、大通湖港越酒店、宾峰大市场等,配套十分完善。 | |
| 宗地编号: | 2015PH003 | 宗地总面积: | 8616.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河坝镇大通湖大道南侧、人民路北侧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0.35并且小于或等于0.45 |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0.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 现状土地条件:红线外“三通”,红线内部分土平整 | | |
| 起始价: | 61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 备注: | 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5PH004 | 宗地总面积: | 6259.1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通湖大道南侧、人民路北侧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0.35并且小于或等于0.45 |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0.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 现状土地条件:红线外三通,红线内部分土平整 | | |
| 起始价: | 449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 备注: | 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服用地的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为7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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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12月01日 至 2015年12月20日 到 大通湖区地产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12月01日 至 2015年12月20日 到 大通湖区地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12月2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12月21日09时00分 在 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北侧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37-5661106
开户单位:益阳市大通湖区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通湖支行
银行帐号:492901040001764
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