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单位保密的领导工作。保密员负责保密的日常工作,局内各有关人员按制度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二、严格档案保密制度
(一)对在工作中产生的档案载体,如纸张、照片、光盘、录像带、录音带、软盘等,严格按定密范围及规定进行定密并注明。
(二)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使用人员不得泄密。
三、严格机要文件保密制度。在机要文件的传递、传阅、打印、复印、销毁过程中,加强管理,防止泄密。
四、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上网信息需经本局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信息需经局保密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五、严格会议保密制度
(一)凡属局召开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与会人员范围,对会议议定的秘密事项,不得泄密。
(二)局领导和各科室人员参加上级及其他单位的会议,会议内容需保密的,不得泄密。
(三)凡属会议文件(包括本局形成的和参加上级部门及外单位组织的会议带回的)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与会人员要及时将会议文件交机要或档案室登记保管,不得单独留存。
六、打字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送印的需要保密的文稿及印出的文件、资料要妥善存放,成文后及时通知办文单位。文稿清样、废页、软盘要及时注销,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七、严格公务活动保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都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失密,不泄密。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