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举行《大通湖区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拟于2017年3月13日对大通湖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
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大通湖区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成果
四、听证参加人
1、大通湖区境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人员须年满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轮大通湖区土地利用规划修改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联系人:徐三喜
联系电话:13973695590
注:有意参加听证会人员请自行前往,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
2017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