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大通湖区部分国有农用地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益(大)政土收字〔2013〕第004号
根据益阳市大通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18日政国土字 〔2013〕第2477号文件批准收回大通湖区河坝管理区、三财垸村土地45.0105亩,用于 大通湖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 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位置:大通湖区河坝管理区、三财垸村。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201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按益阳市人民政府〔2008〕2号文件执行。
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补偿登记地点: 河坝镇三财垸村村委 联系电话:13874315196
特此公告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