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大通湖区部分国有农用地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益(大)政土收字〔2013〕第001号
根据益阳市大通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9月3日政国土字 〔2013〕第1709号文件批准收回大通湖区河坝镇三财垸村土地129.07亩,用于 湖南大通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位置:大通湖区河坝镇三财垸村。四至范围:东接枫林南路,南临银海路,西邻环城西路,靠北至S202省道,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201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益阳市人民政府〔2008〕2号文件执行。
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补偿登记地点:大通湖区河坝镇三财垸村村委
联系电话:13874315196
特此公告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