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徐三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大国土资发[2016]10号
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徐三喜同志为规划建设用地股(含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
任命蔡浩同志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刘锋同志区划用地(含耕保)股股长职务;
免去徐三喜同志益阳市大通湖区征地拆迁事务所所长职务。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