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单位及主要职责:
(一)基本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
国土资源局于2001年组建,内设办公室、区划用地股、地籍地产股、矿产资源股、财务股、综治办、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等7个股室。下辖5所(河坝国土所,北洲子国土所、金盆国土所、千山红国土所、沙堡洲国土所);1个执法监察大队;2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大通湖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大通湖征地拆迁事务所。
我局现有在职在岗人员45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公人员2人、全额事业人员11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13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财务股作为本单位的一个重要部门,它的工作是全局经济活动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掌握和控制着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去年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充实了财务力量、配齐了财务人员。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指导和审查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全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利用;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
3、负责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4、拟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5、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发证等工作。
6、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土地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市场,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镇村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8、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培育矿业权市场;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9、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参与矿产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拟订地质勘查计划;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区生态环境治理。
10、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负责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保护地质遗迹。
11、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
12、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收入5786.16万元,其中:拨入经费5698.16万元,其他收入 88万元。
全年总支出553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7.76万元,项目支出348.1万元。具体来讲:
(一)、工资福利支出216.35万元。
1、基本工资55.97万元;2、津贴89.41万元;3、社会保障费31.85万元;4、伙食补助8.65万元;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1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871.39万元。
1、办公费12.44万元;2、印刷费23.40万元;3、咨询费10.00万元;4、水电费8.47万元;5、邮电费1.66万元;6、差旅费9.42万元;7、维修费55.14万元;8、会议费5.55万元;9、培训费3.18万元;10、公务接待费44.37万元;11、专用材料4514.46万元;12、劳务费0.48万元;13、委托业务费64.07万元;14、工会经费14.44万元;15、福利费1.73万元;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7万元;17其他88.11万元。
(三)、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52.58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95.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5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48.10万元)。
拨入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拨入项目办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并入部门预算。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办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并入部门预算。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增加是因为部份宗地交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
三项控制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项费用控制到位,其中:公务接待费44.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