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办事指南
一、主办股室:地籍股
二、申请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宗地墨线图
3、土地评估报告
4、房屋所有权证及其附属物证明
5、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委托的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6、其它资料
注:①所有资料需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②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应由文件出具单位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公章。
三、工作时限:预审时限:5个工作日;地产管理股初审3个工作日,主管局长审批2个工作日。
四、工作程序:
提供资料—实地察看—地产股初审—主管局长审批—交易通知单—公开交易—签定转让合同—政务中心国土窗口缴纳有关税费凭证—主管局长批示—颁发批准书